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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诉讼、无效案件处理引发的点滴思考

Smart诉讼、无效案件处理引发的点滴思考,写出来以期抛砖引玉,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

 

思考1:Smart图片为何在优先权日之前公开?

Smart外观图片为何在优先权日之前公开?是提前造势,还是第三方泄露?由于对汽车行业的了解和认知有限,熟悉的朋友可以指教一二。但有一点是本领域公知常识,优先权日或申请日前的提前公开相当于给专利权埋下了一颗随时可以引爆的炸弹,对于重要专利还是应该尽量避免提前公开。

在处理无效、诉讼项目伊始,不要上来就检索,首先询问客户自己或其同行是否有提前使用公开行为、是否有完整证据链予以证明。提前公开可以作为有利的无效证据,在侵权中也能用于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抗辩,应予以高度重视。

 

思考2:维权前充分的准备工作到底有多重要?

维权前如何做好充分的准备,有机会可以做一个专题分享。这里仅谈跟本案最相关联的,就是预留充足的时间,做好专利权稳定性分析。

1、稳定性分析工作按什么标准进行?

分析工作应该按提起无效的标准开展。因为争议较大的侵权大概率伴随专利无效,因此稳定性分析结论是是否提起诉讼以及用哪些专利可以提起诉讼的主要依据。

2、稳定性分析工作按什么心态进行?

某些时候,证据就在世界某个角落静静等待。检索能力、经验、用心程度、付出的时间成本都影响好用证据是否能够被挖掘出来。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是决定Smart案件走向的关键点:作为原告,能否以被告那种至于死地而后生的心态去做充分的诉前检索。

3、换位思考,结论是否能够翻转?

如果事后诸葛亮的看,Smart专利权似乎并不适合作为维权工具。那么这一结论是否可以在诉前得出?换位思考,如果你我操刀这个事情,结果会不会不一样?专利权是否会安然无恙?我想答案基于诉前准备的工作内容及其充分性。

4、专利无效前也应先进行稳定性分析工作

我们给客户的建议:不但诉讼前,提起无效前也需要先做专利权稳定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决定下一步动作。

以配合许可谈判等提起的专利无效请求等反制工作为例,为配合许可谈判,选多少件专利进行无效,无效与维持达成什么比例会对谈判有利,这些需要不断反复揣摩并不断经实践验证、调整。如果所有提出无效的专利权都被维持有效,那么无效程序不但起不到反制的目的,而且会成为许可谈判的减分项。更严重的影响在于,多家企业多次提出而结果并不理想的无效请求,反而帮助专利权人做实了专利权的稳定性,于是他们可以更放心的在更大范围收割韭菜了,在通信领域就存在这样的一些案例。这种情形也凸显了提起无效前进行专利权稳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总而言之,建议企业界和服务机构的朋友们,更加重视诉前、无效前专利权稳定性分析工作。

 

思考3:对侵权诉讼难点问题的思考

由于没有赔偿证据,Smart案要求的赔偿是法定上限一百万,对此我们开庭时从原告没有实际销售证据、同类产品售价较低、专利类型是外观设计、基于类案检索的戴姆勒另一外观设计维权案的经济损失加合理支出共13万元的判赔额等角度进行了据理力争。

我国专利侵权诉讼实践中,存在取证难、赔偿难、赔偿额度低、审理周期过长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对侵权的打击、惩戒作用及诉讼意愿。只有审得快、有依据时赔得多、公正公开透明,才能激发诉讼意愿、杀鸡骇猴、国外企业才愿意到国内诉讼,整体诉讼环境才会有所改善,知识产权的春天才能真正到来。少数几个大额赔偿、禁令,并不是春天到来的迹象,千树万树梨花开,才是春天的模样。

当然,解决这些诉讼难点问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还需要各个层面的不断调整,但发展的大趋势是明确的、向好的,例如深圳引入的惩罚性赔偿试点。

 

思考4:诉讼主体要从战略和战术层面统筹规划专利侵权诉讼

由于赔偿额相对较低,经济利益目前看来不像是国内侵权诉讼的主要目的,维权目的更多在于:杀鸡骇猴、肃清市场、影响竞争对手的声誉、销售或上市进度,拖延其发展。

欲达成什么样的目的?这是诉前首先要明确的问题,然后围绕诉讼目的制定系统的诉讼战略和战术也是至关重要的。这可能需要企业界的同仁们基于大量的调查研究、纵横向对比做出决策,服务机构在这个方面也可以配合企业做一些调研、分析工作。

如果说战前充分准备是战术上的考量,那么打击范围、目的及如何排兵布阵就是战略上的考量。战术与战略的完美结合会演绎出很多神操作,希望企业界和服务机构的朋友们都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助力企业发展!

 

思考5: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为何用“假想图”能检索到关键证据,可能与汽车行业本身的特性有关,留给我们共同思考吧。

 

Smart无效、诉讼案件引发的点滴思考,给这个系列的分析文章画了一个句号。囿于能力和水平,思考并不深入,不成熟、欠妥当之处欢迎拍砖,哈哈。